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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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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红网时刻新闻5月9日讯(通讯员 张成琳)5月8日上午,雷女士到炎陵县不动产(bùdòngchǎn)登记(dēngjì)(dēngjì)中心成功办理炎陵县首例居住权登记手续。夫妻俩(fūqīliǎ)为双方老人申请设立了终身居住权登记,用法律兜住道德底线,为亲情加筑“安居感”,成为炎陵县居住权登记制度首位受益者,这也是(shì)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的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。 据悉,雷女士和王先生名下有(yǒu)一套房产,为保障双方老人的住房权益,前来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居住权登记事宜,登记中心随即安排专人为雷女士讲解(jiǎngjiě)居住权政策(zhèngcè)和办理居住权登记的流程和要求,并(bìng)耐心指导双方申请人签订(qiāndìng)《居住权合同》,提交身份证明、不动产权属证书等申请材料。两位(liǎngwèi)老人当天就顺利领到了(le)居住权登记证明,圆了她们的安居梦,雷女士感慨道:“有了这份法律保障,我两位妈妈的居住问题彻底解决了,心里踏实多了。” 居住权是《民法典》物权编新增的一项用益物权。居住权登记,是指居住权人为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,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,对他人所有的住宅享有占有、使用的权利。居住权的设立,将房屋的居住权和(hé)所有权分开,满足“房子不归我(wǒ),但我可以住”的诉求,有利于最大(zuìdà)限度地发挥房屋效用。在居住权存续(cúnxù)期间,不受房屋产权转移而影响(yǐngxiǎng),从而能够提供一种稳定而长期(chángqī)的居住保障,对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、丰富居民住房形式、保障弱势群体(ruòshìqúntǐ)基本需求等方面有着重要意义。 面对这一全新的业务领域,炎陵(yánlíng)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(gāodùzhòngshì),在业务开展前期,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多次组织业务人员开展学习讨论,研究《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全面(quánmiàn)梳理(shūlǐ)所需材料、登记流程和法律风险,并逐步摸索出一套规范、高效的办理机制,为(wèi)居住权登记业务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。 下一步,炎陵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以此为(wèi)契机,进一步优化(yōuhuà)服务流程,加强政策宣传,让更多群众(qúnzhòng)知悉并用好居住权政策,真正实现“居者享其权、住者安其心”。
炎陵县发出首本居住权登记证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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